FZ/T73012-1998 文胸/珠枕勾丝测试仪
本标准代替FZ/T 73012-2004《文胸》。
本标准与FZ/T 73012-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和耐水色牢度等基本安全技术要求。
——将pH值、甲醛含量的指标要求及试验方法改为直接引用相关强制性标准。
——调整了部分染色牢度和产品色差的要求。
——修改了pH值、甲醛含量、纤维含量的考核范围。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珠枕勾丝测试仪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会归日。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纤维检验局、国家针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莉芳(中国)服装有限公司、广东曼妮芬服装有限公司、佛山市奥丽依内衣有限公司、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卞爱荣、赵晖、曹海辉、廖志艺、何炳祥、葛东瑛。
本标准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FZ/T 73012—1998、FZ/T 73012—2004。
文 胸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文胸的术语和定义、型号、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包装和产品使用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经纬编针织文胸,包括有衬垫、无衬垫和预定型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0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 250---1995,idt IS0 105-A02:1993)
GB/T 2910 纺织品 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GB/T 2910-1997,eqv IS0 1833:1977)
GB/T 2911 纺织品 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GB/T 2911一1997,eqv IS0 5088:1976)
GB/T 3920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 3920-1997,eqv IS0 105-X12:1993)
GB/T 3921.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洗色牢度:试验1(GB/T 3921. 1-1997,eqv IS0 105-c01:1989)
GB/T 3922 鲂织品 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GB/T 3922-1995,eqv IS0 105-E04:1994)
GB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GB/T 5713 1997,eqv IS0 105-EOI:1994)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FZ/T 01026 四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FZ/T 0105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 01057(所有部分)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FZ/T 01095纺织品 氨纶产品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
FZ/T 80002 服装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上胸围bust girth
人体在穿戴合体的单层无衬垫无支撑物胸罩使乳房呈自然耸挺状态时,经过乳房最丰满处水平围量一周的最大尺寸。
3.2
下胸围 underbust girth
经过人体乳房下乳根水平围量一周的尺寸。
3.3 罩杯 brassiere cup
文胸覆盖乳房的部分。
3.4 底围inder border
文胸覆盖人体下胸围位置的部分。
4.2.2规格尺寸的测量以产品左或前侧为准。
5 要求/珠枕勾丝测试仪
5.1 要求内容
要求分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内在质量包括甲醛含量、pH值、异昧、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染色牢度、纤维含量偏差六项指标;外观质量包括规格尺寸公差、本身尺寸差异、表面疵点三项指标。
5.2分等规定
内在质量按批以最低一项评等,外观质量按件以最低一项评等,两者结合按最低品等定等。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5.3 内在质量要求
内在质量要求见表3。
表3 内在质量要求
5.4.3表面疵点规定见表6。
FZ/F 73012-2008
表6(续)
6试验方法
6.1 外观质量
6.1.1 一般采用灯光检验,用40 W膏光或白光日光灯一支,上面加灯罩,灯罩与检验台面中心垂直距离为80 cm±5 cm。
6.1.2如在室内利用自然光,光源射入方向为北向左(或右)上角,不能使阳光直射产品。
6.1.3检验时应将产品平放在检验台上,台面铺白布一层,检验人员的视线应正视平摊产品的表面,目光与产品中间距离为35 cm以上。
6.1.4每件产品正反两面均检验,单层产品以正面为准。
6.2 内在质量
6.2.1试验室的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65%±3%。试验前,将试样展开平放24 h。
6.2.2内在质量试验样品,应从成品上取样,成品尺寸不足时,可从该批产品的同批面料(含里料、衬)上取样。所取试样不应有影响试验结果的疵点。
6.2.3耐洗色牢度试验按GB/T 3921.1执行。
6.2.4 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按GB/T 3922执行。
6.2.5耐水色牢度试验按GB/T 5713执行。
6.2.6耐摩擦色牢度试验按GB/T 3920执行,只做直向。
6.2.7染色牢度试验取面料和里料分别测试,当从成品上无法取够一次试验的整块试样且无同批面料时,耐洗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可取4 cm×5 cm试样,与同样大小的贴衬缝合在一起分别进行试验。
6.2.8 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试验按GB 18401规定执行。
6.2.9 纤维含量对应FZ/T 01053规定,分别取样试验,试验按GB/T 2910、GB/T 2911、FZ/T 01026、FZ/T 01057、FZ/T 01095执行。
6.2. 10 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保留整数,纤维含量、pH值保留一位小数。数值修约按GB/T 8170执行。
7检验规则
7.1 抽样
7.1.1外观质量按交货批分品种、色别、型号随机抽样1%~3%,但不少于20件。若交货批少于20件,则全数检验。
7.1.2 内在质量按交货批分品种、色别、型号随机抽样,数量应能保证每项内在质量试验做一次。
7.2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1 出厂检验检验外观质量。
7.2.2型式检验检验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在以下情况下进行:
a)新产品;
b) 原料、工艺发生重大变化;
c)年度检验。
8判定规则/珠枕勾丝测试仪
8.1 外观质量
8.1.1 在同一件产品上,当规格尺寸公差和本身尺寸差异出现不同品等部位、表面疵点出现不同晶等疵点时,分别按最低品等部位和最低品等疵点评定。
8.1.2外观质量按品种、色剔、型号分批计算不符晶等率。凡不符品等率在5. 0%及以内者,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不符品等率在5.0%以上者,拳4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2 内在质量
8.2.1 同一染色牢度的沾色取最低值。
8.2.2 内在质量各项指标分别按最低值判定。
8.3复验
8.3.1 任何一方对检验结果(异味除外)有异议时,均可要求复验。
8.3.2要求复验时,应保留要求复验批的全部。
8.3.3复验按本标准第7章和8.1、8.2规定执行,以复验结果为准。
9 包装和产品使用说明
9.1包装按FZ/T 80002规定或企业自定。
9.2产品使用说明按GB 5296.4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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